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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0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址:生态工业园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选址 ,租用 土地,本项目总投入资金为3000万元,占地13334m2。建设内容主要有搅拌站、办公室、食堂、宿舍区等,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沥青混合料。 排放标准 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2001) 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搅拌机的清洗废水和地面的清洗废水中主要含有SS,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可以用于场地的洒水以及车辆的清洗之用。 车辆清洗废水主要含有SS和石油类,通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以回用。 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下手河。 大气:对场区内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每天洒水约4~5次,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情况而定,同时对道路进行清扫,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在堆场四周修建彩钢板厂房,并在堆场上部顶棚设置喷雾喷淋系统。 将滚筒所产生的废气和振动工序所产生废气全部引至布袋除尘系统中进行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对项目卸料阀门处进行局部密封,将沥青烟吸收进入苯并(a)芘冷凝回收器中,接着通过活性吸附处理后,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环评要求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学校、集中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一体化化污水处理装置废气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修建围墙,围墙高度约为1.8m,场内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厂界四周种植绿化植物,东侧、西侧种植乔木,用彩钢板对搅拌楼的搅拌区进行密封。 固废: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交环卫人员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桶的容积为40L,共设置3个。废弃石料和残留混凝土及时清运,用作乡村道路低洼段的回填或修护。剩余混凝土回用于建筑业,降低资源的浪费率。废弃活性炭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灰全部回用到生产过程中。 评价结论 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搅拌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环境污染经有效的措施得到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